《中国文化传播大使》征集启事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在全球化的今天,文化的交流与传播不仅增进了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理解和友谊,还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文明的进步。香港电视台拟出版《中国文化传播大使》合集,旨在表彰在中国文化推广、保护、创新和国际交流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各界人士。
一、征集条件
征集面向在以下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人物:
1.文化保护与传承:在保护、记录、复兴和传承中国传统文化、语言、艺术等方面有重大影响和贡献。
2.文化交流与推广:在促进中国文化与其他文化交流,提高中国文化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方面有显著成就。
3.文化创新与融合: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融合传统与现代,本地与国际,不断创新文化表现形式方面有杰出表现。
4.文化教育与普及:在文化教育、公众文化普及活动、提高公民文化素质方面有贡献的教育者。
5.文化市场开发:在开拓文化市场、推广文化产品与服务,特别是通过数字化、商业化方式扩大文化影响的个人。
二、征集说明
1.书号核准:香港政府康乐文化署
2.注册登记:香港公共图书馆
3.承办机构:香港电视台、《亚洲时代周刊》
4.出版机构:中国卓越出版社(隶属香港电视台)
三、征集主题
倡议全球文明,传播全人类共同价值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凸显中国文化传承,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讲好中国文化的故事。
四、征集版面及作品类别
每位大使可以占用一版或者两个大版。代表作品可以是诗词、散文、书法、美术、摄影、篆刻、剪纸、泥塑、沙画、麦秆画、糖塑、手工制香、木雕、纸浆脸谱、武术,也可以是话剧(小品相声)、电影、电视剧、舞蹈的表演剧照等等,个人荣誉证书以及授奖照片也可以。
五、作品要求
1、诗词作品:可以是旧体诗词,古文或辞赋,也可以是新诗、歌词等。内容须立足现实,寓意美好,体量不超过三十行。
2、所有作品题材均不限制,占用两版者仅限提供2-3幅(篆刻可以多幅),占用一版者则仅可提供1幅作品,所有作品请注明标题。
3、个人相片1张,占用两版者个人简介600字以内;因空间有限,占用一版者简介请控制在200字以内。
4、所有投稿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作品;作品版权问题由投稿者自行解决,保证投稿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和利益。因上述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该作品提供者自行承担。
六、荣誉与影响
入集《中国文化传播大使》的作者将得到《亚洲时代周刊》官方平台上的特别展示。大使的事迹和贡献将被广泛传播至全亚洲乃至全世界,从而提升其个人或团队的公众形象与影响力。此外,《亚洲时代周刊》还将为入集者提供参加文化峰会、论坛、研讨会的机会,使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创新思维得到更广泛的分享与传播。
《中国文化传播大使》将递交香港公共图书馆永久收藏。入集者将获30x40cm匾牌一块、颁发“中国文化传播大使”三年期聘任书一本、书籍两本,个人信息将在《亚洲时代周刊》荣誉系统永久查询。
七、活动经费
为了进一步培育活动的品牌化效应,完善活动的服务体系,本次征集活动经费为占用一版866元,占用两版1566元,指定封面、封底、封二、封三、主编、副主编、编委等等均需支付特别费用。
八、其他约定:入集者按姓氏首字拼音排序,相同拼音按笔划从少到多排序。入集者缴费后,承办方在15天内寄出“中国文化传播大使”匾牌及聘书;入集者所有作品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上传电子版(不收原稿),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出版权益;如果入集人数低于20人,承办方根据情况可以考虑取消出版计划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仅须无条件无息全额退款,匾牌及聘书无偿赠送。
九、联系信息
香港电视台有限公司
HONGKONG TV STATION LIMITED
中国卓越出版社
CHINA EXCELLENCE PUBLISHER
香港九龙尖沙咀东加连威老道92号幸福中心10楼06单元1002室
ROOM 1002 UNIT 06 10/F ENERGY PLAZA 92 GRANVILLE ROAD K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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